1、颁发新证:
各考生凭"成绩通知单"到市旅游局(省属旅行社直接到省旅游局导考办)领取《导游证申请表》两份,按要求填写表格、贴照片后交给旅行社审核盖章(部门/门市盖章无效,下同),由旅行社有关负责人将申请表连同大一寸彩色照片两张、小一寸一张递与各市旅游局,各市局集齐后到省旅游局导考办办理(省属旅行社直接递与省旅游局导考办办理(下同)。
*考生注意:旅游局不接收考生本人申请表(下同)。
初级导游办证须交回旧导游证,没有旧导游证须在《南方日报》等遗失声明。
2、办理时间(下同)
从省旅游局导考办同意办理之日起,15个工作内办完,如有特殊原因延迟将事先声明。
办理费用(下同)
1.导游资格/等级证书:15元/个
2.导游证:15元/个
2.遗失补发
遗失导游证必须在南方日报等"遗失声明"(格式:"※※旅行社导游员※※※遗失导游证(导游证编号),现声明作废"),由本人填写《导游证申请表》两份后贴照片,经单位审核盖章后,连同单位证明、登遗失声明的报纸、大一寸彩色照片一张递与各市旅游局,各市局将不定期到省旅游局导考办办理。
*声明